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上架时间:
2017-05-10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服务内容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办理

服务地区

上海

服务周期

材料齐全30个工作日

费用说明

面议

资质标准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和室内外环境设计,及相关配套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等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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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机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健全。

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丙级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承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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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其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丙级

可以承担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设计。

 

 

需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一证通
3、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4、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5、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6、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7、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8、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9、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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