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建部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引起行业讨论近半年的资质改革方案终于落地。新方案的出炉也意味着接下来一年资质行业将会有巨大的变动。我们先来了解,这次改革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其中施工资质将10类施工总包特级资质调整为综合资质;保留12类总承包资质,36类专业承包调整为18类,并且总包和专包压减为甲、乙两级。 施工资质改革方案里还将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并入建筑施工总承包。这也意味着如果你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话,那么今后就直接成为钢结构总承包**资质,总承包**资质在本行业内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钢结构资质摇身一变,瞬间成为热门的香饽饽,之前那些提前办好钢结构资质的企业更是大赚一笔。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基本上跟之前的意见稿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 放宽对企业资金、主要人员、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的考核要求。现在很多企业都是因为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而办不下来资质,这条政策无疑是从为企业减负的角度出发,但实际操作过程中资质办理是否会比以前更简单,还不好说。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对企业的监管不会放松,因此企业稳妥提升自己硬实力才是出路。 ·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 结合之前政策提到的将浦东新区作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下放审批权限将会提高办理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其他 改革方案里还提到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这一点从今年各地大范围对企业“动态审核”可以看出,资质改革后,对企业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格、频繁,挂靠资质等违规现象将会被大力惩处,想接工程的企业还是自己有资质的好。 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建筑资质的问题,欢迎您致电二四六蓝月亮开奖咨询热线:021-34619123
    日期:
    2022-12-07
  • 上海“挂证”专项整治常见问题解答
    上海“挂证”专项整治常见问题解答
    1. 如何查询“挂证”专项整治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提示?答:企业和个人可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zjw.sh.gov.cn)查询企业所属注册人员及个人相关信息。企业查询路径:进入“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企业档案》(电子版)→挂证专项整治。个人查询路径:进入“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人员→从业人员信息采集与维护→挂证专项整治。2. 提示我有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自查发现在注册单位同时有公积金基本账户和补充账户,没有其他单位缴存公积金,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整改?答:不需要整改。此次公积金比对提示是“挂证”自查参考线索,在注册单位有公积金基本账户和补充账户不视为“挂证”行为。3. 提示我有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自查发现注册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原单位公积金缴存账户已封存,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整改?答:不需要整改。此次公积金比对提示是“挂证”自查参考线索,只要确认注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公积金缴存单位、安管B证单位保持一致即可。4. 提示我有多家公积金缴存单位,实际是注册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在老家有灵活就业缴存公积金账户,这种情况是否需要整改?答:不需要整改。此次公积金比对提示是“挂证”自查参考线索,请确认注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公积金缴存单位、安管B证单位保持一致即可。5. 哪些情况属于不认定为“挂证”行为的豁免情形?豁免人员收到信息提示,是否需要提交材料?答:请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中规定的六类情形自查判断: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如收到信息提示,需要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材料至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受理大厅注册人员业务窗口(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无需提交)。6. 我已按要求整改,为什么又收到信息提示?答:信息采集有一定时间差,如已确认注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公积金缴存单位、安管B证单位保持一致,可忽略提示。7. 我还未入职新单位,证书仍注册在原单位,如果注销注册是否会影响资格证书?答:离职后应尽快办理变更注册或注销注册。注销注册不影响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永久有效。8. 我有多家单位社保缴纳信息,实际只在注册单位工作,该如何整改?答:停缴或注销除注册单位之外的社保缴纳账户,确保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保持一致且唯一。如果存在误缴情况,请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办理停缴或注销账户手续。注册人员也可注销注册证书。9. 我的社保在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实际在注册单位工作,该如何整改? 答:社保应由注册单位缴纳,确保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保持一致且唯一。注册人员也可注销注册证书。10. 提示我的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实际我近期正好变更了注册单位,社保也由新单位正常缴纳,这是什么原因?答:信息采集有一定时间差,请确认当前的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且唯一即可。11. 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一方申请注销注册,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如何办理强制注销?答:(1)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大厅注册人员业务窗口)提交情况说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2)一级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二级结构工程师除外)、监理工程师:注册人员或注册单位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申请强制注销,并上传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3)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网站申请注销注册,并上传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注册单位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申请注销,并上传劳动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日期:
    2024-12-05
  • 一建企业账号的注册
    一建企业账号的注册
    进入中国建造师网(中国建造师网 (coc.gov.cn))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图 1),点击 “企业入口”(图 2)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图 3)。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后,将鼠标移动至右上角的“登录/注册”处,点击“法人注 册”按钮(图 3),跳转至法人注册页面(图 4),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完成注册即可。 注:没有政务服务门户法人账号的用户需要先进行法人用户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后再登录,已有账号的用户无需重 复注册,直接登录即可。
    日期:
    2024-10-29
  • “三类人员”考试常见问题问答2(更新版)
    “三类人员”考试常见问题问答2(更新版)
     1.“三类人员”初证考试报名有什么条件?答:根据沪住建规范〔2023〕6 号文《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 类)安全生产知识初证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二)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三)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申请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 类)安全生产知识初证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二)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三)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申请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 类)安全生产知识初证考试,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已满 18 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三)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四)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其他条件:(一)对已持有“三类人员”证书的人员,在该证书有效期内禁止重复报考同一科目“三类人员”初证考试(报名参加法人A类考试除外)。(二)新报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试每次只可以在机械(C1)、土建(C2)、综合(C3)三类中选择一类。持有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可报名参加土建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与综合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持有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可报名参加机械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与综合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持有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禁止报名参加所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 2.“三类人员”考试报名成功后如何缴费?答:“三类人员”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3.“三类人员”初证考试的考试形式是什么样的?答:根据《关于2023年度本市“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https://jjrc.zjw.sh.gov.cn/news/new_detail.do?id=7908),2023年4、5、6、8、9、10月开设线上考试;3、7、11月开设线下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与形式详见当月考试通知)。 4. 企业的法人是外籍人士,不会中文,能否申请翻译陪同参加“三类人员”考试?答:可以,在报名成功后到考试当天之前,携带法人的护照复印件、翻译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递交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小木桥路683号)18号窗口即可在考试当天由翻译陪同参加考试。 5.“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的考试形式是什么样的?答:“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考试采取线下机考。 6.“三类人员”考试的教材是哪些?怎么购买?答:从2022年12月起,本市“三类人员”初证考试将使用新版教材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同济大学出版社,书号:ISBN 978-7-5608-9939-8)、《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同济大学出版社,书号:ISBN 978-7-5608-9868-1)。上述两本教材可以在上海建筑书店(四平路95号)购买。 7. “三类人员”考试多少分合格?答:“三类人员”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即为合格。 8.“三类人员”考试的题型及分数分布是什么样的?答:“三类人员”考试分为判断题(共40题,每题0.5分)、单选题(共40题,每题1分)、多选题(共20题,每题2分。多选、错选不得分;少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9. 我已经查询到成绩合格了,如何领取“三类人员”证书?答:登录上海市建设市场信息服务平台(https://ciac.zjw.sh.gov.cn/)——人员——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管理——使用企业法人一证通登录领取。 10. 我查询到成绩不合格/缺考/违纪,什么时候能再次报名?答:根据沪住建规范〔2023〕6 号文《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初证或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再次报名参加同一科目考试,间隔时间不得少于 3 个月。初证或继续教育考试缺考,6 个月内不得报考同一科项考试。违反初证考试考场纪律,3 年内不得再次报考初证考试。违反继续教育考试考场纪律,3 年内不得再次报考继续教育考试。
    日期: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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